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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站長】【鄭兆光】【2019/2/14 下午 09:29:10】

 

談桌球規則的改變

Discussing the changes of the regulations of table tennis

        1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鄭兆光 2私立馬偕護理管理專科學校 沈宴姿

◎中文摘要

從事桌球運動的人口當中,除了一般桌球運動愛好者之外,還包括了選手、教練及裁判。為了全面性的推廣桌球運動,如何建立一個專業性的運動規範,已是當今刻不容緩的事了。不管是選手、教練及裁判除了應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之外,更要明確的了解桌球規則在比賽中的重要性。除此,更要清楚明白各項桌球規則改變的原因及改變之後所帶來的影響,希望藉著規則的改變,能讓桌球運動更加的普及。

◎Abstrac

The populations of people engaged in the table tennis. Besides the table tennis amateur, it also includes the contestants, coaches and the referees. For comprehensive promote table tennis, it is an urgent matter to establish a specialized movement standard. No matter are the contestants, coaches or the referees; they all should have the basic specialized accomplishment. Besides, they must realize clearly about how important of the table tennis regulations in competitions are. In addition, they must clearly understand the reasons and effects that have brought about after the changing of each table tennis regulations. Hoping by changing the regulations can let table tennis become more popular.

◎關鍵字

桌球規則、無遮擋發球、黏合劑、促進制度、阻擋、大球

 

壹、前言

桌球是一種老少咸宜,不分男女的室內運動,它既不受天候的影響,也不受年齡、性別的限制,更不需要太大的活動空間,消費十分的經濟、實惠,是一種很容易受到大眾喜愛和接受的球類運動(丁樹德,民67)。而從事桌球運動的人口當中,除了一般桌球運動愛好者之外,還包括了選手、教練及裁判,其活動的層面十分的廣泛及普及,為了提升桌球技巧水準及全面性的推廣桌球運動,如何建立一個專業的運動規範,已是當今刻不容緩的事了。所以桌球規則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也就應運而生了。
貳、桌球規則的專業性

一、桌球規則的修訂,是為了讓比賽能夠持續順利的進行,不管是在賽前的各項準備,或是比賽過程中的臨場處理及比賽後的成績處理,藉由規則的規範讓桌球比賽能辦得更專業、更圓滿。

二、桌球規則是所有參與比賽的選手及教練所應遵循的規範,除此更能避免選手及教練因不了解規則而喪失了應有的權益,桌球規則的實施,對選手及教練而言不但是一種行為的約束,也是一種權益的保障。

三、桌球規則是裁判在比賽中執法的重要依據,它除了能讓賽事順利進行外,更能建立起裁判的專業權威,這對裁判來說,不但是一種保障,也是一種尊重。

參、桌球裁判應有的專業素質

裁判的專業素質好壞,對整個比賽的成功與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及能力,才能有效掌控整個比賽的進行,所以身為一個專業性的裁判,一定要具備有相當好的專業素質,其專業特質如下:

一、身為一個專業性的裁判一定要十分熟悉桌球規則,這樣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決,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紛爭與誤會,裁判的工作就是要讓比賽順利的進行。

二、一個好的裁判在下判決時,務必要果斷明確,決不可幽柔寡斷、拖拖拉拉,造成選手和教練對裁判的不信任感。

三、裁判在下判決時,手勢一定要明確清楚,讓雙方選手能立即清楚明白裁判所下的最後判斷。

四、裁判在下判決時,口齒一定要清晰,以避免造成在比賽進行中不必要的爭執與解釋。

五、裁判在比賽中,一定要做好正確的成績紀錄,不管是在比分上、局數上,都要仔細的去核對有無錯誤,等到比賽結束後裁判必須要求勝、負雙方完成簽名的手續,再交回紀錄組請裁判長簽名,以示證明比賽的最終結果。

肆、桌球規則改變所產生的影響

桌球規則的改變不但增加了比賽的刺激性及可看性,同時也降低了參賽選手及教練對比賽公平性的疑慮。而在裁判方面,也得到了更多的專業性的保障與尊重,讓賽事更能順利的進行與完成,這一切的改變對整個桌球運動的推廣及運動人口的增加皆有正面積極的影響。

伍、桌球規則的相關改變

隨著桌球技巧的日新月異及相關設備不斷的更新,相對的桌球規則勢必也會順應桌球改變的潮流,作出許多規則上不同的修訂,以有效落實桌球運動的普及與推展,而相關規則的改變如下:

一、小球改大球(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3、1及2、3、2)

(一)定義:

所謂小球是指直徑長38mm、重2.5公克的球;大球是指直徑長40mm、重2.7公克的球,桌球運動在球的大小及重量方面都有非常明顯的改變。

(二)改變的原因:

對於小球要改大球的議題在日本的“荻村伊智朗”擔任ITTF(國際桌總)主席時〈約2001年代〉就提出討論了,原因是觀察到與桌球非常相似的網球運動為何那麼受歡迎,桌球就無法如此,荻村伊智朗”觀察到在電子媒體轉播網球時,可以清清楚楚的觀察到球飛行的軌跡,選手來回奔跑的擊球;而桌球在轉播時,速度太快,球小根本看不清楚,選手的身材就佔了球桌鏡頭的一大半了。所以提議讓球體變大,減低速度、旋轉以增加來回球,轉播也比較清楚精彩。 

因為將球體改大是一項重大的改革,需要經過不斷的實驗及說服桌球製造商而許久未定案,一開始將球體直徑改為40mm而重量維持原本的2.5公克給選手試打,感覺球壁太薄不會跳,好像打破球一樣,為了維持標準的彈跳高度,〈30cm自由落下反彈高度為23cm〉將重量改為2.7公克,而受理ITTF(國際桌總)承辦這項實驗改革的廠商是中國的紅雙喜,速度減低13%,旋轉減少23%,接球率增加36%,也是紅雙喜研究出來的數據,一直到2000年10月1日 才正式使用大球。

除此之外,因為在所有桌球國際性的比賽中,總是中國大陸表現的比較優異,所以ITTF(國際桌總)為了突破這個狀況,決定換大球。除了能提升球員處理球的能力,讓比賽能更精采,也希望因為這樣,大家從一個新的起跑點出發,消除中國大陸獨霸一方的局面。

二、球的顏色一律是橘色或白色(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3、3)

(一)定義:

不管是橘色或白色的球都一定要用賽璐珞(celluloid)或類似塑膠材料製成,並要有ITTF(國際桌總)認證合格才可成為大會比賽用球。

(二)改變的原因:

現今所有的桌球國際比賽的場地,都使用紅色捲式合成塑材地板〈原本並無地板的規定〉,使用白球比較看得清楚,所以今日看到的桌球轉播大都是白球搭配紅色捲式合成塑材地板情形較多。除此,白球比橘球硬也耐用,在色彩學來說,白球看起來也比較大,但是儘管如此,橘色的球在正式比賽中仍是可以使用的。

桌球的颜色變化也挺曲折的,以前在電視上看到的桌球比賽中的桌球大多是白色的38mm的小球,而當時的桌球台是綠色的。後來天津的四十三屆世界桌球賽時就改為橘色的桌球,當時的桌球台是藍色的,而現在ITTF(國際桌總)規定的桌球台颜色是深藍,桌球颜色主要以白色為主。為了適應電視轉播的需要,增加了更加醒目的颜色,重要的是要與球桌、檔板的颜色(一般是深綠、深藍)有較強的對比。

三、無遮擋發球的規定(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6、4及2、6、5)

(一)定義:

簡單來說,就是從發球開始到結束都要讓對方看的一清二楚。若引述規則2、6、4來說:從發球開始,到球被擊出,球要始終在檯面以上和發球員的端線以外;而且不能被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擋住;球被拋起時,發球員的非拍手應立即從運動員身體和球網之間的區域內拿開。

根據本人觀察,在世界桌球錦標賽(WTTC)與奧運會以瑞典華德納的發球,能夠完全根據規則的變更而正確發球,薩姆索諾夫、孔令輝與柯貝爾的發球更是標準。

(二)改變的原因:

桌球的發球所產生的旋轉一般可分為上旋、下旋、側旋、不轉及快速,而往往決定發球所產生的旋轉球性,在於發球者球拍與球接觸的一瞬間。所以如何讓接發球者能從發球者發球開始到結束,能夠明確看清楚發球者所發出的球,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公平的規則改變。

四、二十一分制改成十一分制:(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11)

(一)定義:

在舊制二十一分制的比賽中,規定每人輪發5球後換對方發球,先得二十一分者為該局勝方;而在新制十一分制的比賽中,規定每人輪發2球後換對方發球,先得十一分者為該局勝方,其它各局以此類推。

(二)改變的原因:

大阪世界桌球賽期間,國際桌總代表大會(ITTF)通過了11分制規則的決議,並於2001年9月1日正式開始實行。此項則的改變是希望能加速比賽的節奏性,進而能增加比賽過程的刺激性與可看性,更期使觀眾與球員能對比賽更加的熱情投入與互動。

五、阻擋(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5、8)

(一)定義:

對方擊球後,若球正朝著比賽檯面方向移動,在尚未觸及本方檯區,亦未越其端線前,觸及本方球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稱為「阻擋」。

(二)改變的原因:

在上述的各種比賽情形中,對方在擊球後,其球都極有可能落在比賽檯面上成為有效球,更會直接影響到比賽的結果。所以基於比賽的連續性及公平原則之下,「阻擋」是不被允許的違規行為。大阪世界桌球賽期間,國際桌總代表大會(ITTF)通過了「阻擋」規則的決議,並於2001年9月1日正式開始實行。

六、黏合劑(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3、2、4)

(一)定義:

在一般人的眼中,黏合劑是黏合球拍和膠皮用的,但是在選手的眼中,是用來增加球速和手感。因為黏合劑裡的有機溶劑會使膠皮上的海綿膨脹撐大,增加很棒的速度和擊球感。

(二)改變的原因:

許多選手在比賽前都會拼了命在海綿上塗黏合劑(惡性循環,不塗不會...),但是這些有機溶劑,例如甲苯、都有害健康,但是選手若不塗多一點,又打不下去, ITTF只好規定用所謂的無毒黏合劑,雖然說是無毒,其實只是毒性降低了,而且桌球場地都是室內的、封閉空間,還是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ITTF規定2008年全面禁止使用有機溶劑調製的膠水,不論有毒無毒皆不可使用。其相關規定如下:(2008年最新桌球規則改變)

3.2.4.1  球員應負責保證其球拍黏貼膠皮之黏液不得含有有害的揮發性溶劑,自2007年5月25日實施。

3.2.4.2  在世界及奧林匹克名銜的比賽、職業巡迴賽、及世界青少年巡迴賽,應實施球拍有害的揮發性溶劑檢驗,一旦驗出球員的球拍含有違禁溶劑,將取消其比賽資格並報告其所屬協會。現行國際桌球總會2007年5月25日實施檢測程序以前的規定,在青少年比賽延用至2008年1月1日為止,在其他比賽延用至2008年9月1日為止;在此期間將分別就新的檢測程序及規定加以補充,以偵測有害的揮發性溶劑。

3.2.4.3 在所有國際桌球總會的比賽,應在空氣流通的適當地點設置膠皮黏貼處所,比賽會場內任何地方均不能使用液體黏膠。”比賽會場”是指整個比賽會場的建築物及其地面,包括出入口、停車場及其他相關設備。

七、發球跺腳(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6)

(一)定義:

常在桌球比賽中看到許多選手在發球時,為了要增加發球的質量,會習慣性的跺腳,以致於產生出很大的聲響。

(二)改變的原因:

ITTF在1983年明確規定,球員發球跺腳是一種違規行為,應予判罰一分。但在1993年明確規定,取消發球跺腳失分規定。因為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及訪談許多選手、教練及專家發現,發現發球跺腳並不會影響到比賽的過程及結果,所以發球跺腳在現今桌球比賽中是一種合乎規定的合法行為。

八、促進制度(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15)

(一)定義:

在一局比賽進行10分鐘而雙方分數未達9平以上,而一局比賽未結束前應雙方請求而實施,一旦實施直至該場比賽結束。實施促進制度時,每個球員依序輪發1分球,若接發球方完成13次有效的回擊,判接發球方得1分。促進制度一旦實施,應繼續實施至該場比賽結束。

(二)改變的原因:

早期的桌球選手大都以削球防手為主,造成比賽時間的嚴重延宕。為了有效掌握整個比賽的時間與節奏,進而讓比賽過程進行的圓滿順利,ITTF特修訂了促進制度此項規則來規範比賽的進行。

九、膠皮(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2、4)

(一)定義:

目前國際桌總的規定,平面膠的不能沒有海綿!因為這樣子的球拍聽說切起來奇沈無比!再者顆粒拍的顆粒數每平方公分不得少於十粒,亦不得多於五十粒。膠皮上應有明顯的國際桌總的標誌及其核准的廠商品名型號。

(二)改變的原因:

ITTF在1965年規定兩面膠皮必須為同一顏色,但後來隨著膠皮的發展越來越多樣進步,膠皮的性質也益形複雜多變,有旋轉強的、有磨擦大的、有速度快的,往往讓選手摸不著膠皮所產生的球性,進而影響了比賽的公平性。所以ITTF在1993年規定球拍兩面必須為黑色與鮮紅色,以利選手辨認膠皮所產生的球性,讓比賽更趨公平。

十、服裝(原規則條文號:國際桌球規則-3、2、2)

(一)定義:

比賽服裝包括短袖有領上衣、短褲或短裙、短襪、運動鞋。雙方球員應穿著明顯不同的服裝,團體雙打的同隊隊員,除鞋襪外,服裝應一致。

(二)改變的原因:

在桌球比賽中為了使觀眾易於辨別雙方球隊或球員,所以雙方球員應穿著明顯不同顏色的服裝,若雙方不能協議更換時,應由裁判抽籤決定。

陸、結語

近年來桌球規則有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改變。如:21分制改為11分制,小球改大球,無遮擋發球,球顏色的改變等。這些改變使桌球比賽更緊湊、更具可看性,相信桌球人口也因此而增加不少。

除此,身為裁判、教練及選手,更要不時的熟讀各項桌球規則,提升自我的專業素養,以避免在比賽中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與紛爭,進而促使整個桌球比賽過程能更加順利、圓滿及成功,終能達到全面推廣桌球運動的目的。

 

參考文獻

丁樹德(1978)。乒乓球訓練。臺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

大專體總(1994)。八十三年度桌球教練講習會講義。未出版手稿。

王家正、馮國浩、何冬梅等(1984)。體育系通用教材-乒乓球。廣州:

人民體育出版社。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2007)。桌球規則。台北: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中國乒乓球協會(2004)。乒乓球國際競賽官員手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森武(1995)。圖解桌球教室。台北:武陵出版社。

黃國義 (1993)。台北市桌球教練講習會講義-桌球訓練的理論與實際。

未出版手稿。

ITTF編輯委員(2008)。國際桌球規則。線上檢索日期:2008年3月15日。

網址:http://www.itt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