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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行政人員】【葉佩芸】【2013/3/8 上午 11:03:05】 「教育部101學年度第4屆國民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 桃園縣樂樂棒球錦標賽」競賽補充規定 ² 本競賽採用循環賽,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0分,以得分高低順序排名,得分相同時,名次判定方法順序: 一、 兩隊得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為勝。 二、 三隊以上得分相同時,名次判定方法順序: 1. 以相關隊比賽時,加總得分與加總負分之差較多者為勝。 2. 以該循環所有比賽,加總得分與加總負分之差較多者為勝。 3. 抽籤決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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